梦洁股份回复关注函:股东对多项议案投弃权票因审议程序有瑕疵等,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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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6月26日,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梦洁股份”)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称,大股东金森新能源在5月27日举行的股东大会上对6项议案投出弃权票的原因包括董事会审议程序有瑕疵,未能明确回复董事提出的合理质疑及询问,经营情况披露信息前后不一致等。
5月27日,梦洁股份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公司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金森新能源”)投弃权票,上述6项议案因未取得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以上同意,未获通过。
5月29日,梦洁股份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深交所要求梦洁股份说明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投弃权票的主要股东情况,同时在公司函询相关股东的基础上,逐项说明相关股东对议案投出弃权票的具体原因。
梦洁股份在回复公告中称,金森新能源直接持有约7700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22%,根据姜天武、李建伟、李菁与金森新能源签订的《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姜天武放弃1.01亿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李建伟、李菁将其合计持有的7262.59万股公司股票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金森新能源行使,金森新能源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约为1.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5%,为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李国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经函询金森新能源,金森新能源投出弃权票的原因包括四方面,一是《2022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审议程序有瑕疵,材料提供较晚,也未提前与董事进行沟通,审核时间有限无法保证真实、准确及完整性;二是未能明确回复董事提出的合理质疑及询问,金森新能源及其提名的董事无法掌握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三是同行业绩稳中向好,公司业绩大幅亏损,亏损的原因、存在的问题、责任的归属、解决的方法及措施未给出合理解释。公司计提专项损失理由的充分性未知。四是2022年年度报告中,经营情况披露信息前后不一致,公司实施高端战略,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销售费用增加,收入却下降,而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增加。与上市公司的经营计划及传递的信息有差异,未能给出合理解释。金森新能源提名董事无法获知详细的经营状况,原管理团队存在资金占用及变相利益输送的可能。
编辑 郑明珠
校对 贾宁